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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组织学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04 00:00 本文来源: 未知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川机管函(2017)1001号通知精神和《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2018]-365,市卫计委《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37)的相关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院院感科总务科于2018年3月28日至4月4日利用护士长会、科室晨会、院内职工微信群组织全院职工学习相关内容。
      培训中着重讲解了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电器电子产品类、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办公用品类等可回收垃圾;电池类、含汞类、废药类、油漆、废农药类等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剩菜、剩饭、废弃的菜肉鱼虾蛋壳等餐厨垃圾(易腐);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灰土类、砖瓦陶瓷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等其他生活垃圾四大类;同时对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方案、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等工作流程进行了培训。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员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认识,为促进大家日常工作中自觉分类投放垃圾,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化,营造舒适安全的医疗环境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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