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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持续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13 00:00 本文来源: 未知

我院放射科在充分应用X线技术为病人检查与诊断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受检者与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并杜绝其它无关人员受到辐射。为此,放射科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
       1、放射科主任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均持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辐射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我院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监测结果全部合格。
       四、我院放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我院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均保持健康。
       五、具体防护措施:
       1、工作场所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充分保障公众的安全。
       2、严格掌握X线检查适应症,对X线检查贯彻正当化与最优化原则。
       3、工作时在屏蔽室内操作和观察病人, 采取间断曝光,尽量缩短曝光时间,缩小照射野,优选投照条件,不出或少出废片,减少重复照射。
       4、X线在投照时,除受检者外,其它人员不得在机房内停留,对其它陪护人员或工作人员采用防护用品,并尽可能远离球管或病人,并尽可能缩短照射时间。
       5、对患者非投照部位或射线敏感部位采取铅皮遮盖。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国家必须对放射科机房面积、机房高度、墙面及门窗防护等进行检测,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  计符合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用,充分保障对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医院其他门诊和急诊病人以及医院周边居民不会造成放射伤害。
      七、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八、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层层安全关口设置充分保障大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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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持续加强安全防护工作